深圳市建市以来,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各民族优秀儿女,满怀建设特区、振兴中华的一腔热情,在深圳这块热土上团结奋斗,奉献了自己的聪明与才智。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截止2000年11月,我市已有55个民族成分,700多万人口,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2.47万人。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我市于1996年5月30日成立了“深圳市民族团结发展促进会”。届时经充分研究、协商和酝酿,确定了本会的宗旨和任务。一届理事会有93位理事组成,理事会推选高兴烈(满族)同志为深圳市民族团结发展促进会会长。2002年5月换届,二届理事会有126位理事组成,有46位常务理事。理事大会推选高兴烈同志继续担任深圳市民族团结发展民促会二届理事会会长;推选白有忠、翦迪岸、覃炳庚、李燕晨、白忠伟、其加达瓦、刘有兆、林树森、梁景海为副会长;推选李燕晨(兼)为秘书长。
本会的宗旨是:广泛联系和团结深圳市各界民族人士、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发挥民族界人士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为本市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利用特区的窗口作用,为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
本会的任务是: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宣传党的民族方针政策和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政府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协调处理好民族关系,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开展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培训民族干部;开展民族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里积极开展民族联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本会的会风是:乐于奉献,勇于开拓,热心服务,多办实事。
当前,我们正处于中国入世、西部大开发逐步实施和深圳市第二次创业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民委、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员会的指导下,团结全市各界民族人士,齐心协力,与时俱进,奋发图强,为把深圳建设成现代化的国际性城市,为繁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努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