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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审批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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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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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其它审批
审批事项名称
审批时限
(工作日)
审批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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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款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四十三条。无。
罗湖区迎春路海外联谊大厦9楼宗教处
举行跨市的大型宗教活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三条。 无。
罗湖区迎春路海外联谊大厦9楼宗教处
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三条。 无。
罗湖区迎春路海外联谊大厦9楼宗教处
印刷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承印境外宗教出版物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三条。 无。
罗湖区迎春路海外联谊大厦9楼宗教处
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设立商业、服务业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无。
罗湖区迎春路海外联谊大厦9楼宗教处
市一级宗教团体的申请筹备成立、登记、年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三条。 无。
罗湖区迎春路海外联谊大厦9楼宗教处
申请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 无。
罗湖区迎春路海外联谊大厦9楼宗教处
市民族团体登记的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无。
罗湖区迎春路海外联谊大厦9楼民族处
对有特殊丧葬习俗的十个少数民族人员民族成份审核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
罗湖区迎春路海外联谊大厦9楼民族处
更改民族成份的审核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
罗湖区迎春路海外联谊大厦9楼民族处
少数民族考生照顾资格的审核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
罗湖区迎春路海外联谊大厦9楼民族处
 
主办:中共深圳市委统战部(深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承办:深圳市信息网络中心